上海,2012年11月12日——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、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和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雷尼威尔顺利通过了2011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,并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、上海市财政局、上海市国家税务局、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,证书编号:GF201131000051,发证时间:2011年10月20日,有效期:三年。根据相关规定,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,自2012年起,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,所得税按15%的税率征收。
新闻中心

